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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现将我省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内容
吉林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情形的。
二、受理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网站等方式向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举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对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
三、受理举报渠道
(一)电话:12315;0431-85279122(传真);
(二)邮箱:jlgpjz@163.com;
(三)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599号,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反垄断处,邮编130022。
(四)网站: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网站便民栏目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专栏。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4年7月29日